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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内江市水务公司的一名员工,前两天在网上靠到一篇反映公司改革不公的帖子,深有同感,在此我也根据个人了解的情况和出于自身对公司改革的意见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1、工资改革:在这次工资改革中,公司员工调薪级工资,
公司领导不知道是根据什么依据,现在是拿公司员工平均工资的好几倍,作为上级部门“国资委”又是根据什么审核批准的?我看两会精神、习总书记的讲话中提到,不能打着改革旗号,损害群众利益,要缩小贫富差距。但在我公司的改革中是完全与之相矛盾。我们公司是国营企业,不是你们几个领导投资办起来的私营企业,工资多少由自己决定。
2、工资改革的方案,虽经职工代表大会举手同意,但
是在讨论过程中有反对的呼声,公司领导聪耳不闻、不予理会,也没做任何的解释和更改。所有职工代表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动强行通过的,因为公司根本没有吧方案发放到职工代表手中,在总共1个小时的讨论中有3个方案:领导工资、职工工资、医疗补助。在讨论时,只有分组的组长才有一份方案,而且没有任何的数字依据,你听完也不知道这个方案到底确定了领导拿多少、工人拿多少,代表们大都在不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被迫举手通过,这也正是公司领导们所希望得到的结果。改革方案我会邮寄到上级各有关部门,请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看看,能不能在一个小时内自己领会。
3、公司领导现阶段发放的公司与方案出入巨大。方案中
领导平时的工资也就是职工的两倍左右,在年底有两项工资是在完成国资委、投控集团下达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后,发放职工平均工资的1.25倍的工资作为奖励。而现在,正职领导所拿工资(还未经国资委、投控集团考核)是职工平均工资的8.25倍,副职领导也拿到了7.73倍,象我们这样只需要管理、没有产品创新、没有销售的企业,年利润才300-400万元,还有上千万的贷款的企业,公司几个领导年薪都要拿200-300万元,不知道他们到底为公司的发展付出了多少,又在公司的建设上发挥了多大的作用。知道我们公司总经理宁总和国资委某位领导是同学,但是也不能仅凭同学关系就能拿着国家赋予你们的掌管企业的权利行私交、人情的便利,损害公司和职工的利益,中饱某些人的私囊,损公肥私。甚至在他们拿职工工资8倍多的情况下,连公司职工的养老保险都没有交足,对一些职工进行强行内退,对有意见的职工甚至放狠话,“那我就不按劳动法开除你”,如此视党纪国法不顾的领导,可以领导好水务公司吗?能够构建和谐的水务公司吗?能不让员工怨声载道吗?在发生这些事情的时候,国资委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难道就看不见、听不到吗?或者是公司领导的手眼已经通天,可以只手遮天了。
在这此改革中,公司领导口口声声告诉职工,改革要触及职
工利益,作为职工,如果是为了公司的发展,我相信职工是会支持的,就像但年因修二水厂,因公司贷款多,几个月未发工资,职工也没意见,为了公司的发展,职工以个人担保也为公司贷款,大家都心甘情愿。因为二水厂的建设,十多年来,在还款的路上,公司一直亏损,职工养老保险也未100%的购买,工资也有7、8年未调,2011年公司才走出困境。可刚一开始好转,现任公司领导们不是想到把职工的后顾之忧先解决,而是首先考虑如何把他们的包包装满,他们所谓的改革要触及职工利益,就是要把职工的血汗钱装进自己的口袋,正因为养老保险没有足额缴纳。大多数职工退休都只有1-2千元,甚至有人因工龄短又未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只能领导600、700元,比我们单位领导的电话费都更少,公司领导还厚颜无耻的说职工能拿六七百元该知足了,如果不是他们,连这点钱都没有,这难道是公司领导该所的话吗,他们把职工当成什么人了,他们又凭什么月收入几万,年薪还有几十万?
内江市水务责任公司是领导的吗?上级领导的考核是针对
这个单位还是领导,如果是领导,考核内容都是他们能独立完成的吗?他们领导是这个单位的人还是这个单位是他们几个领导的?考核完,他们八位领导每人多发十几万的奖金,而职工一分钱都没有,你们觉得合理吗?这样的发放奖金是对个人的奖励还是侵吞国有资产和侵占职工利益呢。
附:2014年3月工资表一张
注:宁印福(公司总经理) 林 冬(公司副总经理)
粟和鸣(公司副总经理) 谭社德(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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