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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机关部门及二级单位内设机构优化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2-07-25)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机关部门及二级单位内设机构优化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子公司,各直属单位,机关各部(处)室:

现将《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机关部门及二级单位内设机构优化调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机关部门及二级单位内设机构优化调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公司“十二五”战略规划、促进“转调创提”活动开展、全面提升竞争力为宗旨,以优化管理流程、理顺管理关系、消除影响管理效率提升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为重点,进一步优化调整内设机构,精简科级职数,建立机构精简、运行顺畅、管理高效的组织结构体系,为提升集团整体运行效率和质量提供组织保障。

二、实施范围

集团公司、莱芜分公司、型钢公司机关部(处)室、二级单位(不含建设公司、淄博锚链公司)。

三、内容与目标

本次机构优化调整及科级干部优化配置的总体目标:机关部门及二级单位内设机构由660个调整到496个以内(各单位内设机构控制数量见附件1),调整幅度为24.8%以上;科级干部由1524人优化到1134人以内,优化幅度为25.6%以上。

为实现上述目标,保证工作顺利开展,本着统一指导、分级落实的原则,公司统一拟定机关部门及二级单位内设机构指导方案,各单位在公司下达的内设机构控制数以内,结合公司指导方案,提出本单位机构设置意见,报公司批复实施。机关部门、二级单位内设机构指导方案及科级干部职数单独下达。

四、实施原则

(一)机关部门、二级单位现职能保持不变。

(二)实事求是,不一刀切。

(三)减少管理层级。机关部门内部设处、科两级机构的,只保留一级。

(四)生产单位机关科室实行标准化设置。千人以上单位不超过7个科室,不足千人的不超过5个科室。兼有公司管理职能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增加。

(五)车间设置实行专业化管理与区域化管理相结合,有利于生产组织和规模适度。工序联系紧密的生产线一般不分设车间,主体连续生产车间一般控制在100300人。

(六)厂内维修集中统管。各单位对维修车间及分散在各生产车间的维修人员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统管后规模过大且超过500人的,可按区域或专业适当拆分,但最多不超过2个车间。

(七)各单位原自行设置的科级机构一律撤销。

(八)按照新设机构重新核定科级干部职数。

1机关科室一般实行一科一长制。管理幅度较大的,可配1名副职。各单位政工科配1名科长和上级规定应配(或选举产生)的科级干部。

2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的车间级单位,职数不超过2职,100300人的不超过3职,300人以上的不超过4职。100人以上的车间可配备专职党支部书记(含在上述职数内)。各单位专职党支部书记职数由单位申报,公司统一核定。

五、组织领导

为保障本次机构优化调整及科级干部优化配置工作顺利开展,公司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总体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组成如下:


长:陈启祥 田克宁

副组长:赵雁彬 罗登武 魏兴文 王学德

成员单位:组织部/人力资源部、纪委、工会、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宣传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与协调。

各单位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机构优化调整及科级干部优化配置工作的组织实施。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发动。公司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坚定信心,以保障机构优化调整及科级干部优化配置工作顺利实施。

)制定并申报机构优化调整意见。各单位按照公司指导方案,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机构优化调整意见,填写内设机构优化调整申报表》(附件2),与单位请示一并报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审核批复机构及核定下达科级干部职数。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单位申报机构进行审核,报公司批复,并据此核定下达科级干部职数。

(四)组织实施科级干部优化配置工作。依据公司《科级干部优化配置指导方案》(附件3)制定本单位科级干部优化配置实施方案,报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五)总结。本次机构优化调整及科级干部优化配置工作完成后,各单位要形成书面总结,报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概况、主要做法、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

七、时间安排

本次机构优化调整及科级干部优化配置工作原则上在1个月内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一)7月25日,公司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机构优化调整及科级干部优化配置总体工作。

(二)7月26日7月27日,公司分别下达各单位机构优化调整指导方案,各单位及时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进行计划安排,落实责任,并做好舆论宣传和教育引导工作。

(三)7月28日8月3日,各单位制定并申报机构优化调整意见。

(四)8月4日8月15日,公司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复各单位机构,下达科级干部职数。单位收到公司批复2个工作日内制定、报送科级干部优化配置实施方案,公司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五)8月16日8月28日,各单位组织实施机构优化调整及科级干部优化配置工作。

(六)各单位在机构优化调整及科级干部优化配置工作完成后2周内上报工作总结。

八、总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机构优化调整及科级干部优化配置工作是公司“转调创提”活动的一项重大举措,关系莱钢长远发展,涉及各种利益调整。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广泛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正确认识和对待改革,以实际行动支持和参与这项工作。

(二)周密计划,精心实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扎实有效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生产、设备、安全稳定顺行。

(三)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各单位要积极稳妥、不等不靠,抓好落实。公司根据本次机构优化调整及科级干部优化配置工作推进完成情况,对各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或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影响公司整体工作进展的,追究单位党政领导责任。

(四)以本次机构优化调整及科级干部优化配置工作为契机,完善组织机构、干部管理等配套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管理监督,各单位机构和科级干部管理情况纳入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评。

附件:1各单位内设机构控制数量一览表

2内设机构优化调整申报表

3科级干部优化配置指导方案

附件1:

各单位内设机构控制数量一览表

序号

部门(单位)名称

内设机构控制数量

 

总 计

496

1

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机关党委

8

2

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招标中心

8

3

规划发展部/莱钢战略研究室

6

4

财务部

23

5

组织部/人力资源部

8

6

资本运营部

3

7

能源环保部

5

8

总调度室

4

9

安全生产部

5

10

机械动力部

16

11

工程部

6

12

工程预算部

3

13

纪委/监察处/审计处

4

14

工会/团委/武装部

7

15

宣传部/统战部/企业文化部

10

16

营销管理部

3

17

销售中心

19

18

技术中心

12

19

原料部

10

20

物流中心

7

21

国际贸易公司/外事管理办公室

8

22

公益事业部

5

23

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部

3

24

保卫部

9

25

炼钢厂

26

(1)科室

7

(2)车间

19

各单位内设机构控制数量一览表

序号

部门(单位)名称

内设机构控制数量

26

莱芜分公司炼铁厂

29

(1)科室

7

(2)车间

22

27

型钢炼铁厂

27

(1)科室

7

(2)车间

20

28

焦化厂

20

(1)科室

7

(2)车间

13

29

特钢事业部

19

(1)科室

8

(2)车间

11

30

板带厂

16

(1)科室

7

(2)车间

9

31

型钢厂

16

(1)科室

7

(2)车间

9

32

棒材厂

18

(1)科室

8

(2)车间

10

33

宽厚板厂

4

34

能源动力厂

25

(1)科室

7

(2)车间

18

35

品质保证部

13

(1)科室

6

(2)车间

7

各单位内设机构控制数量一览表

序号

部门(单位)名称

内设机构控制数量

36

运输部

13

(1)科室

6

(2)车间

7

37

自动化部

18

(1)科室

8

(2)车间

10

38

培训中心

10

(1)科室

4

  (2)教学单位

6

39

机制公司

13

(1)科室

7

(2)车间

6

40

医 院

37

(1)职能科室

11

    (2)临床医技科室

26

附件2:

内设机构优化调整申报表

序号

调整前

内设机构名称

调整后

内设机构名称

在岗人数

现在职科级干部人数(公司核定职数范围内)

备注

小计

管理

技术

操作

合计 

 

 

 

 

 

 

 

 

 

 

 

 

 

 

 

 

 

 

 

 

 

 

 

 

 

 

 

 

 

 

 

 

 

 

 

 

 

 

 

 

 

 

 

 

 

 

 

 

 

 

 

 

 

 

 

 

 

 

 

 

 

 

 

 

 

 

 

 

 

 

 

 

 

 

 

 

 

 

 

 

 

 

 

 

 

 

 

 

 

 

 

 

 

 

 

 

 

 

 

 

 

 

 

 

 

 

 

 

 

 

 

 

 

 

 

 

 

 

 

 

 

 

 

 

 

 

 

 

 

 

 

 

 

 

 

 

 

 

 

 

 

 

 

附件3:

科级干部优化配置指导方案

根据公司《机关部门及二级单位内设机构优化调整实施方案》,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效能,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织选拔和竞争上岗相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科级干部优化配置工作指导小组。


长:田克宁

副组长:王学德

成员由组织部/人力资源部、纪委、工会等相关人员组成。

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推进、协调监督工作。

各单位、机关各部(处)室(以下简称各单位、部室)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成员由单位、部室领导干部组成,负责本单位具体工作。

三、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各单位、部室在公司原核定职数内的在职科级干部。

(二)符合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副科级干部到正科级岗位的,应具有2年及以上副科级岗位任职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2年7月31日)。

四、方式

采取组织选拔或竞争上岗的方式。每个单位、部室只可采用一种方式。

五、程序

(一)核定职数。公司重新核定各单位、部室科级干部职数。

(二)设置岗位。各单位、部室根据公司下达的科级干部职数设置科级岗位。

(三)制定方案。各单位、部室制定优化配置方案,内容主要包括:设置岗位名称及数量、任职的资格条件、工作小组成员、配置方式、批次、程序等。配置方案经公司指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四)各单位、部室公布优化配置实施方案。

(五)确定上岗人选。

1采取组织选拔方式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提出上岗人选。

2采取竞争上岗方式的,按照以下程序和基本要求产生上岗人选。(1)发布公告。(2)组织报名。原则上每人可报1~2个岗位。竞争上岗可以分批次组织,每人每批次限报1个岗位。(3)资格审查。(4)推荐人选。一般先演说、后推荐,结果应当场公布。参加推荐人员一般由科级及以上干部、部分职工代表组成。各单位参加人数一般不少于60人;机关部室不少于30人,部室人数不足30人的,全员参加。计分实行百分制,领导干部所占分数不低于30分,主要负责人的平均分数高于其他班子成员,领导干部的平均分数高于其他人员。1人参与竞争的,得分60分及以上;2人及以上参与竞争的,一般应得分40分及以上,方可作为上岗人选。

(六)确定上岗人员。通过组织选拔或竞争上岗产生的上岗人选,各单位由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上岗人员;各部室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审核确定上岗人员。

(七)办理任职手续。对于确定的上岗人员,按照干部任免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行文公布。

六、有关规定和要求

(一)建立工作巡查制度。公司指导小组办公室成立巡查组,对各单位、部室优化配置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二)实行科级干部任期制。任期为3年,期间,科级岗位出现空缺时,一般实行竞争上岗。期满后重新选聘。

(三)未上岗人员的管理

1下列人员的原岗位工资待遇保留2年,保留待遇期满后执行所在岗位工资。

(1)未参加竞争上岗的。

(2)未配置到科级岗位的。

(3)正科级干部配置到副科级岗位的。

2未配置到原职级岗位的,3年内可以参加原职级岗位的竞争或选拔。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拔使用。

(四)对未上岗的科级干部,各单位、部室应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专业特长等安排合适岗位,其工作表现作为今后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各单位、部室自行设置的科级干部岗位一律撤销,人员由各单位、部室妥善安置;本次优化调整后不经批准,一律不准自行设置科室和配备科级干部。

(六)对未按规定和程序组织优化配置工作的单位、部室,视情况分别责令纠正或重新组织配置,并追究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2年7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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